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,根據工作需要,宿遷市公安局湖濱新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(以下簡稱“輔警”)10名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及人數
二、招聘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擁護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,品行端正;
2.聽黨指揮,服從命令,吃苦耐勞,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,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;
3.年齡、學歷符合報考崗位要求,具備相關崗位報考條件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,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,適應夜班值守,不定時加班等需要;
4.身體健康,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.0,無色盲,無口吃,無紋身,無明顯生理缺陷;男性身高在170厘米(含)以上;女性身高在160厘米(含)以上;
5.退伍軍人、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、子女,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。
6.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應聘:
(1)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(2)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;
(3)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(4)編造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、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;
(5)因吸毒、嫖娼、賭博受到處罰的;
(6)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(7)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業證書的;
(8)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;
(9)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(10)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(11)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。
三、招錄程序
(一)報名和資格審查。凡有意應聘者,請在指定時間內,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,身份證、畢業證及退伍證明、駕駛證等相關證件及復印件,到指定地點報名,填寫信息采集表。報名時間2022年3月1日—3月7日。資格審查未通過的,不得進入后續環節。
1、報考分局新聞宣傳警務輔助崗位輔警報名點:湖濱新區公安分局值班室(湖濱新區迎賓大道1616號)。聯系人:王警官,電話:15850907110。
2、報考巡特警警務輔助崗位輔警報名點:湖濱新區巡特警大隊(湖濱新區桃李路宿遷開放大學北門)。聯系人:趙警官,電話:0527-84323212。
3、報考曉店派出所警務輔助崗位輔警報名點:湖濱新區曉店派出所值班室。聯系人:穆警官,電話:0527-84323190。
4、報考軟件園警務工作站警務輔助崗位輔警報名點:湖濱新區軟件園保險小鎮知新科技廣場D2棟一樓值班室。聯系人:王警官,電話:0527-82561100。
(二)政審。按規定進行相關審查。
(三)體能測試。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參加體能測試。男子項目為:1000米跑、100米跑、引體向上、俯臥撐、立定跳遠;女子項目為:800米跑、100米跑、仰臥起坐、立定跳遠。
(四)面試。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、儀表儀態、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等,面試總分100分。
(五)體檢。資格審查合格者根據通知要求參加體檢,體檢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,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負責。
(六)考察。對報名人員及直系親屬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及不良前科進行審查。
(七)錄用。最后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,公示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后,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,簽訂勞動合同。
四、管理及待遇
被錄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崗,由宿遷市公安局湖濱新區分局負責日常管理、使用。薪酬待遇按照《宿遷市公安局湖濱新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分配辦法》執行。
五、紀律與監督
為確保招錄工作公正有序,保證錄用人員素質能力,本次招錄堅持“公正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”原則,嚴肅招聘紀律,嚴格秉公辦事,堅決杜絕各類不正之風。招錄過程中,凡是應聘者弄虛作假的,取消招錄資格。
監督舉報電話:0527-84323130
本簡章由宿遷市公安局湖濱新區分局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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